欢迎访问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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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法院
2021年11月3日,滕州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依法受理滕州市正方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近年来,滕州市正方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企业长期停产停业,资不抵债,企业资产负债率达233.84%,导致职工生活费无法发放,社保金、医保金无法缴纳,共涉及企业职工80余人,存在社会稳定隐患。为此,滕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工作专班进行研判,依法处置。
滕州法院在办理该破产案件中,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积极对标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办理破产”指标,抽调审判骨干,全力以赴,迅速进入破产程序,积极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维护破产企业职工权益、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1月12日上午,滕州法院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社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等专班成员单位联合召开破产企业职工见面会,向破产企业职工宣讲破产法律政策和工作安排,解答职工关切问题,保证破产企业职工充分知晓企业破产相关信息。
本次见面会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优势,政府各部门与法院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合力处置”的长效联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滕州法院向破产企业职工宣讲破产基本法律规定和基本程序,政府各部门依职权分别向企业职工传达了滕州市正方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宣讲了社保缴纳规则和相关减免政策,引导职工合理反映诉求,与破产清算工作专班保持良性沟通,保证破产清算工作稳步进行。
下一步,滕州法院将继续坚持和深化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审判工作,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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