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http://zzzy.sdcourt.gov.cn

枣庄中院关于执行立案“两不要”的通知

2021年11月25日
作者:枣庄中院立案庭管理员
打印 分享到:

枣庄中院关于执行立案“两不要”的通知

    按省法院通知要求,如您首次申请强制执行我院作出的生效裁判,不需再提供生效裁判文书(原件、复印件均不需要)及文书生效证明。如有违反强制要求的,您可拨打我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投诉监督。

2021年6月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